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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:2022年06月29日
环境规划院支撑 做好顶层设计 保卫母亲河!
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印发实施
近日,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,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部、水利部四部门联合印发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主要任务、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。《规划》是落实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》“1+N+X”要求的专项规划,是指导黄河流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制定实施相关规划方案、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。
《规划》聚焦解决黄河流域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,分别提出2030年、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。到2030年,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。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格局初步构建,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得到优化,环境和气候治理能力系统提升,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建设,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,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,实现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,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,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,人民群众幸福感、获得感、安全感显著增强。
《规划》提出7方面重点任务:一是优化空间布局,加快产业绿色发展;二是推进三水统筹,治理修复水生态环境;三是加强区域协作,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;四是加强管控修复,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;五是坚持生态优先,实施系统保护修复;六是强化源头管控,有效防范重大环境风险;七是构建治理体系,提升治理水平。
为保障目标任务完成,《规划》部署了8类重点工程,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、推进多元投资、加强宣传引导三方面工作要求。
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作为《规划》编制技术牵头单位,全面深入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及相关研究工作,为规划编制提供了全过程技术支撑。为配合做好《规划》宣传工作,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、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发表了题为《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全流域高质量发展》的解读文章。下一步,环境规划院将结合自身优势,继续配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做好《规划》实施的相关技术工作,助力幸福黄河目标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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